您当前所在位置:中国农技推广网>>植物保护>>病虫测报>>

四川省关于启动稻飞虱II级应急相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8月6日         来源:四川省稻飞虱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作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启动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紧急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相关部门:

    稻飞虱是我省水稻生产上常见的重大有害生物,具有迁飞性、暴发性、毁灭性和繁殖力强等特点,在我省稻区已发生大面积暴发危害。截至728,已在我省 18 个市(州)、85个县(区)发生,达标面积521万亩,绝收(俗称通火)面积近7万亩,达到应急防控的县(区)数19个,且有继续扩大蔓延之势。729,省政府决定启动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实施稻飞虱II级应急响应,要求已发生地区要坚决控制住稻飞虱危害,防止蔓延。尚未发生的地区要立即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省稻飞虱应急防控指挥部,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农业厅、省政府新闻办、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气象局、省救灾办为成员单位。省稻飞虱应急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专家组由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的有关专家组成。稻飞虱重发区域的泸州、宜宾、自贡、内江、南充、达州、广安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采取坚决措施,实行统防统治,确保将今年稻飞虱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水稻总产的5%以下。其它市(州)要做好调查、宣传、培训、监测工作,严防发生稻飞虱危害。

    二、明确职责。省农业厅要做好稻飞虱的调查、监测、预报和防控情况报告,及时提出灾害预警建议,制定稻飞虱防控技术方案,检查、指导防控工作,指导应急防控物资的使用;指导各地技术培训和防控知识、技术的宣传。省政府新闻办统筹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稻飞虱应急防控工作和相关防治知识、技术的宣传普及。省财政厅要按照四川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负责安排落实所需财政负担的稻飞虱监测及防治经费,监督防控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省工商局负责农资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流通领域违规违法经营农药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依法查扣查封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农药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省气象局负责稻飞虱发生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及时提供稻飞虱发生区域的气象变化实况及趋势预测信息,组织各地气象台(站)参与病虫趋势的会商并提供气象信息。省政府救灾办配合做好稻飞虱灾害的核定和协调工作。

    三、强化宣传。近期,各类媒体要集中宣传稻飞虱的危害、识别和防控技术要点。农业技术部门要及时向农民群众宣传稻飞虱的识别和防控知识,在集镇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画册,让农民充分认识稻飞虱的危害和防治技术。

    四、加大投入。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要加大投入,安排落实稻飞虱监测及防治经费,确保应急防治工作需要。

    五、突出重点。当前稻飞虱防控的重点是川东、川南的泸州、宜宾、自贡、内江、南充、达州、广安等市和再生稻区。川西、川中、川北和盆周山区要进一步加强监测,做好预防工作,严防后期稻飞虱大量迁入成灾。

    六、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乡镇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有效指导农民开展防控。各级农业部门要分片包干,技术人员要深入乡村、田块,传授稻飞虱防控知识,指导农民有效开展防控。

省稻飞虱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028-85551106(传真 1800-830

028-85505158(电话:1800-830

028-85505207(传真、电话,830-600

省农业厅植保站值班联系人:廖华明 13658056341

 

 

 

 

 

 

 

 

 

打印』『关闭

丰霈
保得
新禾丰
万泰
强盛
          最新要闻
全国农技中心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党员干部大会
全国农技中心2007年10月份大事记
非洲国家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培训班在京举办
全国超级稻测产验收抽查工作圆满结束
北方农区鼠害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在内蒙古召开
全国香蕉穿孔线虫联合监测与防控协作组会议在京召开
第五届全国种子信息交流暨产品交易会成功举办
全国耕地地力评价技术培训暨经验交流会在长沙举办
全国高级肥料配方师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会在安徽召开
更多...    
          通知栏
关于印发2007年国家冬作马铃薯品种区试展示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征集主要耕作土壤样品的通知
中国农技推广网全面改版
关于印发蔬菜集约化育苗与无公害栽培技术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关于规范农药正式登记示范试验工作的通知
更多...    


主办单位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   邮编:100026
技术支持:广域齐民公司
京ICP备 0505991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