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政府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专项执法行动措施得力效果好发布日期:2007年10月17日 来源:山西省农药检定所 作者:山西省植保植检总站
为落实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强化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监管,按照国家农业部第632号公告要求,近期,长治市政府组织农业局、发改委、质监局、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等六部门,联手组成六个小组深入到全市各市县(市、区)对开展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检查验收。
在检查验收中,各小组一是组织召开了各县(市、区)有关执法成员单位参加的汇报会,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查阅了各县(市、区)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形成的各种档案资料;三是对当地的农药经营单位从7个方面进行了随机抽查;四是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农户、座谈等形式,调查了解了在专项执法行动期间的宣传动员、组织培训和推广使用无公害替代农药情况;五是在每个县(市、区)的蔬菜生产基地抽取了6个蔬菜样品,统一安排了农药残留检测;六是采用百分制评分法对各县(市、区)专项执法行动效果进行了评分排队。
总结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政府(还有部分乡镇政府)都制定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执法领导组,且多次组织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对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环节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宣传发动充分。全市共出动宣传车辆190余次,举办专栏板报1038处,印发宣传资料12.8万份,利用广播电视宣传115次,使全市广大农民群众都知道了禁止销售和使用的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三是查禁措施得力。全市各县(市、区)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90余人(次),收缴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等农药63.56公斤,查处无证经营点28个。四是替代性农药推广较好。据统计,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全市农业部门共开展农药新品种新技术培训185场次,推广替代性无公害农药31种,应用面积达到了600万亩次。五是部门配合密切。参与联合执法行动的农业、工商、公安、质监、环保、发改委等6个职能部门,都分别设立了举报电话,制定了值班制度,一旦出现情况都能够互联互通,快速出击,取得成果。六是验收结果较好。全体检查验收成员对专项执法行动的27项工作,采用百分制评分法进行了综合评分排队,全市13个县(市、区)中,有6个县在95分以上, 5个县(市、区)在90-95分之间, 2个县分别为86分和8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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